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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加工制作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27 11:05:41
 (一)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1.冷冻(藏)食品出库后,应及时加工制作。冷冻食品原料不得反复解冻、冷冻。
2.宜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解冻时合理防护,避免受到污染。
3.应缩短解冻后的高危易腐食品原料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食品原料的表面温度不宜超过 8℃。
4.叶类蔬菜在进行加工时,先择其枯叶,去掉泥沙、杂物和不可食用部分,再用清水洗去蔬菜表面的泥沙污垢,然后用清水浸泡10-15分钟。
5.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
6.食品原料尽量切成小块,便于烧熟煮透。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应根据性质分类分开存放(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破蛋后应单独存放在暂存容器内,确认禽蛋未变质后再合并存放。
(二)烹饪区加工制作要求
1.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保证食品安全。
2.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 70℃以上。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4.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5.未使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及时冷冻冷藏,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煮沸生豆浆时,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5分钟以上。
7.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加盖存放,宜标注预包装调味料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开封日期。
8.宜采用有效的设备或方法,避免或减少食品在烹饪过程中产生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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