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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7 11:00:41
 一、总则
1.为加强后勤管理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学校后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档案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便于利用的原则。
3.后勤档案管理工作应积极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二、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1.归档范围:后勤管理处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归档要求: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反映后勤工作的真实面貌。归档文件应按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分类整理、立卷,并填写卷内目录等。
三、档案的保管
1.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2.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尘等措施。
3.保密要求:对涉密档案进行特殊管理,防止档案内容泄露。
四、档案的利用
1.后勤管理处档案主要为本处工作服务,同时也为学校其他部门和社会有关单位提供使用。
2.查阅档案须经后勤管理处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借阅的案卷,不得擅自复印、摘抄、涂改、污损、拆卷、抽页、打杠作标记,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和洁净。
3.档案利用者如需复制档案,须经后勤管理处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复制手续。
4.档案管理人员要热情服务,积极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并注意保护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五、档案的统计
1.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2.档案统计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为领导决策和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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