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规范和加强项目设计管理,确保设计成果符合项目要求,提高项目品质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后勤管理处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二、设计管理职责
1.工程中心
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的选择和委托。
协调各部门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作。
审核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控制设计进度和质量。
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提供项目成本控制指标。
审核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经济性。
参与设计变更的成本核算。
2.各相关项目中心
提供工程技术要求和现场条件。
参与设计审查,提出施工可行性建议。
负责设计变更的现场管理。
三、设计单位选择
1.建立设计单位资源库,定期评估和更新。
2.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通过招标、比选等方式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
3.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设计成果要求、设计进度、费用支付等条款。
四、设计过程管理
1.设计任务书编制
明确项目定位、功能需求、技术标准、成本控制等要求。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和审核。
2.方案设计
设计单位提交多个方案,组织内部评审和比选。
与相关中心沟通,确保方案符合规划要求。
确定优选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优化建议。
3.初步设计
审核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深度。
组织各专业进行会审,重点审查结构安全、设备选型、成本控制等内容。
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4.施工图设计
对施工图进行详细审查,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
检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解释设计意图和关键技术要点。
五、设计变更管理
1.设计变更的提出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部门均可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
2.设计变更的审批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程度,确定审批流程和权限。
重大设计变更需组织专家论证。
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变更。
3.设计变更的实施
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相关中心核算变更成本。
工程中心监督变更的实施情况。
六、设计成果评估
1.项目竣工后,对设计成果进行评估。
2.评估内容包括设计质量、设计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
3.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设计管理提供参考。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后勤管理处工程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