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美丽石院”校园净化专项行动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16:20:52
各部门、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校党委“1396”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校园环境的整体风貌,加快推进 “美丽石院”场景建设,特制定校园净化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美丽石院”场景呈现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校园净化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校园整体环境、公共环境卫生等问题,提升校园整体面貌,优化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营造整洁、和谐、文明的良好环境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清理校园内各区域的堆积垃圾(建筑垃圾按照管理办法由施工单位清理)与所有楼宇的楼道、楼顶堆放的杂物及废弃资产;
二是全面清除校园内(包括各楼宇内部楼道及公共区域)私搭乱建的简易房舍及相关设施;
三是全面维修、清理及更换各楼宇的雨漏、排水管道,解决积水渗漏问题。
三、工作时间
本次校园净化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月3日至4月7日)后勤管理处研究制定《美丽石院校园净化专项行动方案》,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方案中工作任务及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
第二阶段:自查自清阶段(4月8日至4月17日)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清工作。对所辖区域的堆积垃圾,楼道与楼顶堆放的杂物、闲置于公共区域的废弃资产等进行清理与相关处置工作(搬入库房或报废处理等)。同时,对涉及本部门楼宇存在的雨漏排水管道不畅有渗水的部位进行统计并报送后勤管理处进行统一维修处理。各单位如果存在私搭乱建的房舍或相关设施的,包括楼宇内部公共区域搭建的,要在保障消防及水电安全的基础上,重点安排予以清除。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4月18日至4月30日)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后勤管理处将所有公共区域以及楼道、楼顶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为及时清理的垃圾、杂物以及未及时处理废弃资产,均视为无用垃圾进行集中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建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安排本单位的净化专项工作。鼓励各部门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净化专项工作,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专项行动的舆论环境。
2.加强协调,凝聚合力。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推进专项工作,确保组织、责任、措施“三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专项工作开展。
3.加大督查,确保落实。各部门要全面细致的检查和督促相关工作,并能够做到现场解决本部门专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推进。
后勤管理处
2023年4月3日
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邮编:050035
备案号:冀ICP备05002868号-1
版权所有 © 石家庄学院 Copyright © Shijiazhuang University